
各位老板们注意啦~
盟叔重点提醒:4月征期延迟,延期至4月17日!请各位老板尽早做好规划!
另,4月1日起,又有一些财税新规开始施行了,快来跟着盟叔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4月大征期重要提醒
4月是大征期,很多税务事项全部集中在这个月。所以盟叔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要认准新政策,及时做好税务筹划,避免出现因政策认识不清而多缴费的情况。
下面是盟叔整理的一些新政策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各位老板记得留意: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月27日,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实施(点这里回顾):
紧接着,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中明确:
特别注意: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
会暂时按照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缓缴税款即将到期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再次加大了缓缴税费力度,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加可靠的政策关怀。
但盟叔特别提醒,如果你的企业前期已经享受过所属期为2022年5月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缴税费,那你需要在2023年4月申报期内,与2023年3月应申报的相应税费一并缴纳,别因为漏缴而产生了不必要的补缴费用。
02
4月1日起
实施的政策新规
除以上需要特别注意的政策之外,4月还有以下新规已经开始施行,提醒各位老板们尽早做好规划哦~
1、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
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再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办税更加方便快捷。
2、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
为保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表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以上就是4月需要注意的相关政策信息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财税干货内容,关注临港商盟,盟叔后续将持续为您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