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俏江南创始人张兰的财务困境始于2008年与鼎晖创投签订的对赌协议。根据该协议,俏江南需在2012年前上市,否则将以20%的年息回购股权。这场豪赌终导致张兰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并因财务造假指控背上了9.8亿元巨债。她的经历提醒所有创业者:签订合同时要谨慎,避免未来陷入困境。
合同“陷阱”,创始人必看
个人连带责任
若老板签署的对赌协议未明确“退出即免责”,即使转让股权或离开公司,仍需承担回购义务。合同条款绑定的是“个人”,而非股东身份!
模糊的退出条款
轻信投资人口头承诺“转让股份后无需履约”而没有书面协议支持,这种口头承诺等同于空头支票。所有条款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
忽视经营权绑定
对赌协议默认“创始人掌权”为前提,但若老板被剥夺经营权后仍须担责。经营权变更不等于责任豁免,协议中需明确“谁经营,谁担责”。
02应对策略
明确个人连带责任:确保合同中注明“退出即免责”条款。
书面确认退出条件:不要依赖口头承诺,所有条款变更需白纸黑字。
重视经营权绑定:确保协议中明确规定“谁经营,谁担责”。
全面评估风险:签订前进行详细法律和财务审查。
✅ 合同细节不可忽视,任何协议需专业律师审核,特别关注回购条款、免责条件及触发情形。避免个人连带责任,尽量以公司或股东集体名义签署。
✅ 明确退出机制,在股权转让时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原对赌责任,确保“人走债不留”。书面协议优先于口头承诺,所有变更需双方盖章确认。
✅ 绑定经营权与责任,协议中明确:“若创始人丧失经营权,则对赌义务自动终止”,以避免为他人经营失败买单。
✅ 设定合理业绩目标,结合行业实际,避免盲目乐观(如3年上市)。可设置阶梯式目标,减少一次性失败风险。
许多企业家前辈的经验教训提醒我们:融资非救命稻草,合同才是生死线!与其事后维权艰难,不如签前多花1小时,省去巨额代价。关注盟叔,你的创业之路将更加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