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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专项扣除误区:个税填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

随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到来,许多人在填报过程中仍会遇到困惑。为了帮助大家更准确地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本文将分享一些常见的填写错误及正确的填写方法。了解这些关键要点,可以确保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更加顺利。

01赡养老人

1.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月?

答: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当年均已去世,在第二年其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3000元/月。

3.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

答: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4.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是否可以高某一个子女可以扣3000元?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的。

5.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多只能扣除1500元/月。

6.独生子女,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6000元吗?

答:不是。

3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何判断?

答:只要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果还有其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纳税人共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则纳税人不能按照独生子女扣除。

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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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住房租金、住房贷款

1.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且租房合同上两人都签过字,是否可以分别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3.我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我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我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您可以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5.刚参加工作,租房没有合同,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备查资料。因此,纳税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签订合同或协议。

6.以丈夫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租金由妻子支付,请问妻子一方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夫妻工作城市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丈夫进行选择扣除。

7.住房贷款已于2022年归还完毕,2023年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能。住房贷款还完后,需要及时修改贷款期限。

注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附: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03婴幼儿照护 

04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05大病医疗

1.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2.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元吗?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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