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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要点
发布日期:2023-08-11 浏览

符合条件的企业注意!进一步提升享受范围,提高优惠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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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下面带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点

 

01 享受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02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盟叔提醒您: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03  享受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动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04优惠时间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加计扣除。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的企业,未能及时享受的,可以追溯享受,追溯期限长为3年。企业可在当年10月份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不知道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的企业老板们

 关注盟叔7月6日发布的《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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