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解读!小规模减免税3大变化,你都读懂了吗?
2023年1月9日,国家税务局下发了小规模减免税的相关文件。
盟叔根据文件内容,给大家划出了3个重点,一定要注意:
1、小规模开具专票时,会占用10万的额度,一旦超额则不能享受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
2、要想享受优惠政策,按照1%的税率去开普票。
3、如果被客户要求必须开具3%的进项发票,需要选择放弃优惠政策,按照3%开专票。
01
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税三大变化
这个文件主要包含3大变化,企业必须得重点关注!
1、免税标准降低了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免征增值税范围整体下调。
由原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范围调整为月销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范围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7万、8万、16万,按月申报的话,那么前两个月可享受免税政策;如果按照按季度申报,销售额超过30万,则不能享受免税。
注意: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另外,这个优惠包括3%和5%的征收率。
2、税率变为“1%征收率”
在税率方式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又重新变回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税率方式,由免征增值税变为“1%征收率”。
注意:这个优惠只适用小规模3%征收率的,适用5%征收率的不能享受!
3、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降低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递减比例由原来的10%降至5%;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递减比例由原来的15%降至10%。
注意:关于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
02
盟叔有话说
小规模减免税政策变化
我们应该注意2点
通过上文的解读,不难看出,这次出台的政策变化真的很大。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出现财税问题时一定要正确对待:
比如:原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1号实施的公告还未出台,而这期间某些企业需要开具免税发票,应该怎么处理呢?
对于这种情况,盟叔建议本月开具的发票红冲或作废,就按1%开具正确的发票。
还有朋友可能会问:原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1号公告出台前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税款,还能够退还相应税款吗?
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其实,大家应该感受到了,国家税收的征管力度逐步收紧,金四系统的上线也印证了这一想法。
所以盟叔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要做好财税筹划工作,合法经营,规范缴税。如果企业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不妨交给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临港商盟,帮你一键解决所有财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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