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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下,这样发工资=逃税!年底已至,这9类风险点抓紧时间自查!
发布日期:2022-12-13 浏览

文章开始前,盟叔先带大家看一个案例: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指使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

2017年黄某被抓获,其所在公司也被要求补缴税款人民币1825630元。

其实这种情况真的屡见不鲜。

部分公司和个人为了减少负担,想方设法变相发工资。

殊不知,在“金税四期+大数据+一人式档案+税银互联”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在税务局眼中相当于“裸奔”!

盟叔在此提醒各位纳税人:务必要规范财务体系,做好企业税务管理!

那么年底将至,关于工资的那些风险,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跟着盟叔一起来看一下!

01.违法违规

这6种发工资避税方式,违法!

1、虚开发票抵扣

有些公司自作聪明,通过将工资拆分的方式“避税”,选择一部分用公户发放,一部分让员工找票来发工资,却不知道,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候不想引起税务局注意都难。

2、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在今年以前,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随着“金税四期”的落地,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个人一个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可就难了!

3、大量员工零申报

注意了,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的,风险巨大,你要当心将面临个税稽查了。

4、故意不用公司银行发工资

些企业,工资发放采用全部或部分现金发放的方式。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必须采用公户发放,但一旦被监测到,也将成为税务局稽查的重点哦!想想也是,都21世纪了,谁还抱着大量现金发工资呢!

5、补贴未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未将话补、餐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等列入工资申报个税,也会被列为偷税的嫌疑。

6、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按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也要当心!

02.盟叔提醒!

不想被罚,这9类风险点赶紧对照自查!

为什么税务局一查工资就有问题?请对照自查一下,企业是否存在以下9类风险点: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2.工资表人员与实际人员是否符合

3.工资是否合理

4.是否申报了个税

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6.是否已经将离职人员的信息删除了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个税筹划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就拿工资报税的情况来说,企业应该从3个方面入手:

1、合理筹划月薪与年终奖

2、实物福利代替津贴

3、公司合作代替工资、提成和佣金

而不应该利用离职补偿金、贴发票保险、两个银行卡、第三方转账的方式来避税。

如果你不想辛苦打拼的企业,后因为税务的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你一定要寻找专业的机构进行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

而盟叔和临港商盟的小伙伴就是你坚实的后盾哦~

临港商盟

临港商盟,成立于2014年,累计服务2w+中小企业。

团队人数50+,包含10余位持证财会人员,业务经验丰富老练。

服务领域包含: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财税服务、税收筹划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临港政策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竭尽全力为客户实现创业一条龙服务,誓做你创业路上的左膀右臂。

紧急通知:年底将至!这3项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没申请的抓紧了!

朋友们,年底将至,有很多税种的优惠政策即将到期!

盟叔为大家盘点了上海地区即将到期的优惠政策,看看有哪些是你没申请的,如果你的企业符合条件,抓紧机会去享受吧!

01.增值税政策

1)服务行业

划重点!!!

1、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增值税,都支持加计递减政策!

2、如果你的企业是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那么在今年2月份到3月份已经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全部退还,并且12月31日之前免征增值税。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如果你已经缴纳并且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2023年的应缴税款,如果你急需资金,也可以直接办理税款退库。

如果你已经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追回后也可以办理免税。

2)小微企业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对于该政策来说,系统自动判别,无需申请,直接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享受即可!

3)快递收派服务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政策

1)中小微企业

划重点!!!

1、在2022年之前,我们原就有在施行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旧政策,针对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2022年开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力度再加码,对价值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出台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中小微企业新购置500万元以上设备高可在当年一次性全部税前扣除。

2、其中,低折旧年限不同的设备、器具,享受不同的税前扣除政策,具体可参照下表: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注意: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2)高新技术企业

1、只要是在2022年度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这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也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照现在的规定政策执行。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四季度研发费用/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

比如说,某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进一个200万的设备,如果选择享受该政策,那么当年就该设备来说,可以按照400万扣除。

03.购置税政策

1、本政策下所适用的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2、其中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以上就是盟叔整理的上海地区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了,还没申报享受的朋友抓紧时间享受了!

注意!!!

没有主动引导主动关注临港商盟,并没有主动勾起客户的兴趣,文章里为客户解决一个问题,再留下可互动的空间,让客户主动路转粉!!!

文章要有共鸣留有恐慌,有些地方不能写的太明白,有含糊的点在引导去咨询,目前没有分享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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