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通过专项发展资金,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应用等重点产业领域核心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可申请各专项资金支持。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和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新片区产业发展将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强的自由贸易园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聚焦发展三大功能:
2012年,为支持推动临港地区加速发展,上海市委出台《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沪委发【2012】16号),明确了8项特别机制和24条特殊政策(简称“双特”政策),使临港地区成为了上海开发成本低、投资者享受待遇优惠的区域。
2016年,为进一步支持临港地区持续发展,上海市委出台《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明确了6个方面17项政策措施,为临港地区未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确保临港地区继续成为上海的“成本洼地、产业高地”。
临港地区不仅享受独特的“双特”政策,而且是上海市政策、浦东新区政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政策的覆盖区域,也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零距离”地区。
临港地区管理委员会在“双特”政策基础上出台了三方面配套政策以及多项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